9月4日,抚州市宜黄县委统战部联合中港镇人民政府深入乡镇机关、少数民族村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普法宣讲活动,通过“机关研学+乡村普法”双线模式,推动民族法治知识走深走实、浸润民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基石,为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本次活动率先在中港镇机关开展专题宣讲。宣讲人员紧扣宣传主题,结合乡镇民族工作实际,系统解读该法律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深入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涵。同时,结合县域民族工作典型案例,围绕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民族关系协调、民族团结创建、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细致讲解,明确基层干部在民族工作中的职责使命。
宣讲内容贴合基层实操、针对性强,有效补齐了基层干部民族法治知识短板,进一步提升了镇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民族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各族群众的能力,为当地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夯实思想基础与能力根基。
机关宣讲结束后,工作人员下沉至中港镇何坊畲族村开展入户普法宣传。作为少数民族聚居村,何坊畲族村是当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点阵地。本次普法立足畲族村实际,聚焦少数民族群众法治需求,开展靶向式、接地气的普法宣讲。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搭建零距离普法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摒弃晦涩法条,用通俗易懂的乡土方言,向村民讲解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立法意义以及群众权利义务,结合身边案例普及民族团结、邻里和睦、抵制民族分裂等相关知识,让民族法治知识通俗化、本土化,确保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针对群众关心的民族惠民政策、权益保障、法治维权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逐一细致解答,积极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体理念,主动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践行者和传播者。现场互动氛围热烈,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此次系列普法活动实现了机关干部、乡村群众全覆盖,兼顾干部能力提升与基层普法惠民。下一步,宜黄县委统战部将持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普法宣讲和惠民服务,持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传播覆盖面,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落地落实,不断巩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宜黄县委统战部 供稿)
责任编辑:徐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