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赣州、吉安两地税务部门曝光2起依法查处的涉税违法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信丰县大坪路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2至2024年,信丰县大坪路加油站通过清除加油机数据、个人银行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56.62万元。此外,该加油站2022年存在4笔应税收入逾期未申报。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84.9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吉水县金豪木业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4年,吉水县金豪木业有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购买他人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5年7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吉水县金豪木业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307.11万元,一年九个月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任何业态、领域都没有法外之地。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程锋表示,信丰县大坪路加油站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吉水县金豪木业有限公司“买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依法查处涉税违法犯罪,不仅是在挽回国家税收损失,更是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税务部门持续推进以案说税、以案示警、以案促治,进一步释放了“守法者受尊重、违法者受严处、教唆者受惩戒”的强烈信号。(杨夏、黄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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